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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逐步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半工半读制度

◇字体:[ ] 日期:07-11-07 15:57:36 来源: 作者:

    教育部在全国职业教育半工半读试点工作会议提出

    ——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 实现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新突破

  10月24日,教育部在青岛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半工半读试点工作会议。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结合教育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总结交流了近些年来各地部分职业院校开展半工半读试点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研究部署了下一阶段职业教育工作;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在部分职业院校开展半工半读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了百所试点院校,提出了新形势下开展半工半读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的任务和要求。

  会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战线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六中全会精神上是来,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进一步提高对教育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职业教育具有鲜明的职业性、社会性和人民性,是面向人人的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半工半读是现代职业教育的一种学习制度,是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其基本形式是学校与企业等用人单位合作培养学生,学生通过工学交替完成学业。实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符合职业教育发展的内在规律,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是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需要;是帮助学生、特别是贫困家庭学生成才就业的需要。各级政府、特别是教育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对职业院校开展半工半读试点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下大气力,认真研究解决学校和企业开展半工半读中的认识问题和实际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进试点工作的开展。

  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半工半读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半工半读的多种实现形式。要根据学校教学和企业生产的实际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试点学校可以在部分专业试点,也可以在所有专业开展半工半读。在工学交替的具体形式上,学生可以在学校集中学习一段时间,然后到企业实习;可以在学校和企业实行工学多次交替的学习方式,学生边学习边工作,完成学业。二是要探索建立适应半工半读的教学与管理制度。试点学校要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目标,与企业共同研究制订试点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相应的教学内容和培养方式。实行弹性学习制度;探索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和学生考核办法;改革招生、学籍、教学及有关的学校管理制度。三是要探索建立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试点学校要为企业发展提供高素质劳动者,企业要为学校发展提供多方面支持,实现学校和企业合作互惠、共同发展。

  会议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除了在安排中央和地方职业教育专项经费时要优先支持开展半工半读试点的职业院校外,还要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用以推动试点工作的进行;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对接受学生实习并支付实习报酬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的政策;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试点院校和企业都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并保障学生的各项合法权益;要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对取得突出成绩的试点院校和企业予以表彰;要加强对半工半读制度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积极为试点院校和企业提供咨询服务;要为半工半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会议指出,2007年是落实国务院《决定》、实现职业教育“十一五”目标关键的一年。各地要以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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