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日期:08-03-28 08:53:43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作者:
3月26日,记者从有关教育部门获悉,2008年高考的体检指导意见近日将出台,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患有六类疾病的考生,报考的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这六类疾病为: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合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并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
3.慢性肾炎、尿毒症;
4.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并风湿性疾病;
5.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6.慢性肝炎病人及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编辑录入:李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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