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职改办、教育局,市直有关单位(学校):
根据自治区职改办《关于二〇〇八年度全区企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聘及考试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08〕96号)以及玉林市职改办《关于二〇〇八年度全市企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聘及考试工作的通知》(玉职办〔2008〕8号)的精神,现将我市评审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学一级教师、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评审的基本条件
申报、推荐、评审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学一级教师、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仍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认定暂行办法》(桂职办〔2000〕4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可在玉林市教育信息网上下载、查询,网址:http://yledu.net.cn/)。
二、材料要求
(一)个人准备材料
1.《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一式四份(在玉林市教育信息网上下载,用16K纸打印,网址:http://yledu.net.cn/),要求在每本《评审表》的封面和第一页之间(左边装订线)依次粘贴经验证的学历、学位证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外语、计算机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审批表);
2.《评分核实表》一式十七份(在玉林市教育信息网上下载,用8K纸打印,网址:http://yledu.net.cn/),用电脑打印,手写无效;
3.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004至2007年度考核登记表(优秀审批表)、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外语、计算机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担任初级技术资格以来所获得的各种业务奖励证书、《玉林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担任班主任工作情况表》、WTO、东盟知识、知识产权合格证书,已发表或获奖的论文、著作等复印件一式一份。
所提交的评审材料,我办将派人进行验证,验证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评审中小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名册表》一式两份
1.《评审中学一级、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名册表》(在玉林市教育信息网上下载,用A4纸打印,网址:http://yledu.net.cn/)由各县(市、区)中小学教师系列职改办负责汇总填写;
2.按学科顺序列册,学科内以县(市、区)直、乡镇学校顺序排列。具体学科是: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历史、地理、生物、图音体、其他,每一学科要独立成册,不能两个学科或多学科合写一页;
3.序号的编法:从“政治”学科第一位编起,按顺序连续号码编到“图音体”或“其他”的最后一位;
4.名册表、评分核实表、评审资料袋的序号一致。
(三)装订要求
1.各种复印件装订成三本,已在评审表粘贴的证件不须再装订,第一本装订的内容和顺序:年度考核登记表(含考核优秀审批表)、WTO、东盟知识、知识产权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第二本装订各种业务奖励证书 、《玉林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担任班主任工作情况表》;第三本装订论文、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第二、三本装订的顺序与《评分核实表》填写的顺序一致。三本复印证件与评审表,一份《评分核实表》(各级人事、职改办负责人签名原件)装在同一个资料袋内。
2.《评分核实表》除一份装入评审资料袋内外,其余十六份由县(市、区)教育局按顺序装订成一式十六本。
三、时间安排
10月中旬以前为个人准备和申报阶段,11月上旬以前,各基层单位公示结束,11月中、下旬各级职改部门审核、审议、验证、接收材料。评审材料12月9日前统一送市教育系统职改办。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学校)要把好送评材料关,凡送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