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教育动态 | 政策法规 | 教育资源 | 学校之窗 | 招生考试 | 教育科研 | 教育技术 | 职成教育 |
博 客 | 政务公开 | 安全教育 | 远教工程 | 学校风采 | 教师频道 | 电子图书 | 家长频道 | 学生频道 |
首页>> 教育信息>> 政策法规>> 内容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

◇字体:[ ] 日期:08-02-01 08:55:17 来源: 作者:

  (二)所提供的评审材料、数据不完整或不真实的;

  (三)推荐的候选学生不符合《暂行办法》规定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的。

  第十条 各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工作后,由评审委员会汇总各评审小组的评审意见,形成评审报告,经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字同意,报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一条 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同意后,由教育部向各有关中央部门主管司局、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各直属高校批复评审意见。

  第十二条 教育部在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获奖学生名单。

  第十三条 教育部批复评审意见后,各高校向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国家奖学金荣誉证书,并一次性发放国家奖学金。

 


9 7 3 1 2 4 8 :

编辑录入:王红梅

下一篇:
上一篇:

加入收藏夹 发送给好友

[关闭窗口]

广西玉林市人民东路173号 邮编:537000 电话:0775-2685466(秘书科)、0775-2674890(网络中心)
Copyright © 2007-2008 All Rights Reserved. 玉林市教育局网络中心版权所有
Email:yledu.net@163.com 桂ICP备050028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