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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玉林市青年教师、学生普通话演讲大赛的通知
◇字体:[大 中 小] 日期:05-06-10 00:00:00 来源:玉林市语言文字委员会 作者: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根据自治区语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广西青年教师、学生普通话大赛暨全国青年普通话演讲大赛选拔赛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贯彻、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丰富今年我市第八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的活动。经研究,决定举办玉林市青年教师、学生普通话演讲大赛,特别优秀者还将推荐参加全区的比赛。请各县(市)区、各有关学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青年教师、学生参与,并于6月16日前报参赛选手名单到玉林市语委办。联系人:肖琴,电话:2681555。
附件:玉林市青年教师、学生普通话演讲大赛方案
玉林市语言文字委员会办公室
二00五年六月十日
附件
玉林市青年教师、学生普通话演讲大赛方案
一、活动名称
玉林市青年教师、学生普通话演讲大赛暨广西青年教师、学生普通话演讲大赛选拔赛。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玉林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玉林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玉林市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
三、比赛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2005年6月20日上午8:30准时开始。
地点:玉林市工商银行招待所二楼会议室
所有参赛选手须在6月20日早上8:00分到比赛现场抽取出场次序。
四、参赛分组及资格
(一)中学生组:普通高中生、中职生。
(二)教师组:在我市各级各类学校任教的35岁(含)以下的教师。
(三)每县(市)区选送中学生、青年教师各2人,并安排一名领队;市直学校选送中学生、青年教师各1人。
(四)参赛者由当地教育局初选后再统一上报,市直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
(五)从事播音、配音、影视话剧表演的演员和此类教学的教师不得报名参赛。
五、比赛项目
个人演讲4分钟(正负15秒),题目自定,内容应反映当代青年的理想、道德情操和现实生活,格调积极向上。选手参赛必须使用普通话。
六、奖项设置
中学生组、教师组分别决出特等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
七、评委组成
评委至少由5名具有专业水平的人员组成,其中有2名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
八、其他
所有参赛选手交通费、差旅费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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