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
1.通讯员队伍是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基础。玉林市教育局负责通讯员队伍的人员选拔、业务培训、工作考核、奖励,以充分发挥通讯员在新闻宣传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从而为我市教育的新闻宣传工作提供基本保障。
2.通讯员是市教育局与各地教育部门、各学校以及单位之间信息沟通的桥梁与纽带。通过及时、准确地向玉林市教育信息网报送本单位有新闻价值的教育教学动态、工作进展和成果业绩等新闻稿,一方面,为当地媒体和本单位网站提供新闻素材,另一方面,对本单位为学校的发展所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工作业绩进行宣传报道。
二.通讯员的聘任条件
1.政治素质较高,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
2.具备较强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
3.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熟悉新闻稿件的写作方法;
4.熟悉本单位情况。
三.通讯员的职责
1.积极宣传报送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成果和信息,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报送及时;
2.了解和反应广大教职员工对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至玉林市教育信息网,为开展好学校的宣传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3.努力完成玉林市教育信息网、《玉林教育》编辑部和上级部门委托的宣传报道和采访任务;
4.配合本单位举办的大型活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四.聘任办法
1.由各单位(部门)推荐,玉林市教育局审定,合格者授予聘书或通讯员采访证;
2.通讯员每两年聘任一次,在聘任期内能够履行通讯员职责的,可在期满后续聘,否则由本单位重新推荐;
3.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担任新闻宣传通讯员工作的,由所在单位再推荐其他人选,并以书面形式报玉林市教育局网络中心。
五.通讯员的权利
1.通讯员队伍应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各单位应为通讯员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2.玉林市教育局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外出考察学习;
3.通讯员向玉林市教育信息网和《玉林教育》报送的稿件,符合编辑要求的,有优先刊发权;
4.每学年举行一次总结表彰会议,根据考核评选“十佳通讯员”和先进通讯员,由市教育局发给荣获证书。
本章程自2008年3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