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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全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字体:[ ] 日期:08-09-12 16:34:42 来源: 作者: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根据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安排,2008年全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将于10月底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即2008年10月11日起至10月12日(早上:9:00—12:00、下午:3:00—5:00),逾期不受理。

二、报名地点:玉林市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在玉林市教育局办公楼二楼)

具体地址:玉林市人民东路173号

联系电话:0775——2681555 联系人:王老师

邮编:537000

三、收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字〔2004〕167号)精神,收费标准如下:

1.国家工作人员、教师和社会其他行业人员测试费、证书工本费每人每次55元。

2.代课教师测试费、证书工本费每人每次45元。

3.在校学生测试费、证书工本费每人每次30元。

四、测试地点及时间:见准考证。

五、请通知需报名的考生,按照本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名交费。报名时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小二寸照片两张(大头照、黑白彩色均可)。代课教师请出具相关证明,学生另交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玉林市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二日

编辑录入:姚明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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