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教育动态 | 政策法规 | 教育资源 | 学校之窗 | 招生考试 | 教育科研 | 教育技术 | 职成教育 |
博 客 | 政务公开 | 安全教育 | 远教工程 | 学校风采 | 教师频道 | 电子图书 | 家长频道 | 学生频道 |
首页>> 教育信息>> 家长频道>> 内容

退档须经省招考院审核 专家解读高招录取流程

◇字体:[ ] 日期:08-07-08 09:52:08 来源:山东新闻网 作者:

高考录取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不少家长和考生都比较关注招生高校是如何进行录取的。为此,山东省招考院专家详细解读高考招生录取流程,院校退档须经省招考院审核。

据介绍,录取工作开始后,招生院校根据省招考院提供的用户名和口令,按要求登录安全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院校如需调整计划,须提出申请。院校如需使用预留计划录取考生,应在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内以公函的形式传真给省招考院。

招生院校要在规定时间,按省招考院提供的联络方法及时登录、下载并妥善保存考生电子档案,因电子档案保管不善造成的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院校在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时,对于1:1.2投档范围内的考生,根据考试成绩、电子档案和综合评价信息等内容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院校审阅考生档案后,确定退档考生名单,注明退档原因并及时通过录取系统办理退档。填写的退档原因必须与实际相符,省招考院录检员审核退档情况,如有疑问,将与院校取得联系提出复议要求。退档完成后,招生院校须打印不予录取考生名单及原因加盖公章后,传真给录检员。院校预录取数与招生计划数相符后,按规定时间通过录取系统上载数据,录检员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录取工作。(来源: 济南时报 记者 林江丽 文胜)

编辑录入:李 勇

下一篇:
上一篇:

加入收藏夹 发送给好友

[关闭窗口]

广西玉林市人民东路173号 邮编:537000 电话:0775-2685466(秘书科)、0775-2674890(网络中心)
Copyright © 2007-2008 All Rights Reserved. 玉林市教育局网络中心版权所有
Email:yledu.net@163.com 桂ICP备050028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