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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网络游戏立法的时刻应该到了

◇字体:[ ] 日期:06-09-01 17:42:11 来源:摘自光明网 作者:

    “10来万块钱买的药吃了什么事也不管。” 
  “那块玉卖了200万,还有一个玉如意怎么也值300万。” 
  “我们帮的几十号人把对方总舵挑了。” 
  听到上面的对话,上了年纪的人千万别认为是上海滩哪块地儿的大亨来了,这是打网游的玩家最常见的口头禅。这些东西听起来很是新鲜,看上去光彩夺目,玩起来很是痛快,上起瘾来不次于鸦片。 
  有时我会想,如果突然之间中国所有的电脑都中了病毒没有了网游的话,那将会有什么样的情况发生呢?丁磊、陈天桥之类的大富豪会一夕之间成为赤贫,全国数百万计的网吧将会关门,上亿的游戏迷将会患上非常严重的精神抑郁症,很多部门甚至会因此瘫痪。以上设想可能过于荒谬,但认真想一下,网游成就了一批超级富豪,但网络游戏成了二十一世纪新型的精神鸦片也是不争的事实,用新华网的话讲,“网络缺少社会责任正导致一代人垮掉”(8月27日新华网)。面对这一毫无夸大成分的险境,面对网游不可能在一时之间消亡的现实,我们是不是考虑用法律的手段来引导网络游戏这个高科技的洪水猛兽呢? 
  游戏虽然只是游戏,但它强烈的心理暗示作用甚至比宗教的渗透力还要强,让人辨不清现实与虚幻的界限。我们不得不佩服那些网游制作者们,他们摸透了现在各个年龄不同层次人们的心态,找到了坐宝马的与骑单车的需求的共性,让永远在生活中走不到一起的人们在网络上为之疯狂。而这种鼓动能量恰恰是我们传统教育所欠缺的。既然网游的设计者能让玩家崇尚暴力、迷恋色相、追求气节,那他们为什么不能利用自己的才智让玩家走上健康的正常的轨道呢? 
  书籍、影视可以分级(虽然目前我们没有这么做,但将来的趋势却是必然),生命力比前者要旺盛许多的网游更有这个必要。儿童与成人要有界限,暴力与温和要有区分,对心理的刺激与对精神的安抚也要互补“共勉”。如果没有这些最简单的区别,我们很难想象有着成熟思维的成人与思想意识还待发展的孩童在共同面对充满了金钱、情色、尔虞我诈的游戏空间时会发生什么样的危险。 
  做为一种产业,我们不可能像十年以前对付非法游戏机那样来对付今天的网络游戏。既然谁都清楚网游是一把双刃剑,那我们为什么不把它容易伤人的那一面用柔软的丝绸把它包起来呢? 
  休闲游戏的概念已经产生,游戏的分级与细化已不可避免。前一段时间曾有两会代表针对网游虚拟财产的问题提出要为网游立法的建议,从现在的情况看,不管是从哪个方面,为网络游戏立法的时刻应该到了。

                                                      

 

编辑录入:李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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