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来宾市、防城港市电教站: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所确定的原则,2006年,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继续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为做好向三部委上报项目建设方案的前期准备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函告如下,请各市结合本地实际并根据申报条件要求,认真做好项目拟实施学校等有关材料申报工作。
一、设备和培训等经费
1.项目所需设备和培训经费中央投入2/3,地方投入1/3(地方是指自治区、市、县),配套设施建设经费由市、县投入。各市、县人民政府要设立专项资金和建立长效机制解决工程配套资金、工程管理、设备维护和更新等运行经费,严禁向农民和学校乱收费和摊派各种费用;
2.设备和培训经费:模式一每点0.3万元,模式二每点1.6万元,模式三每点15万元;
3.设备和培训经费筹措方案:属“两基”攻坚县的项目县(市、区)地方投入的1/3由自治区统筹,非“两基”攻坚县的项目县(市、区)地方投入的1/3中自治区和项目市县各占50%。
二、申报要求与条件
1.要基本覆盖工程实施县(市、区)的农村中小学。项目学校必须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后确需保留的教学点、小学(含乡镇中心小学、村完小)、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完中(初中部分),布局调整规划中准备撤销的学校不得列入工程项目。工程建设要优先安排农村小学和教学点。
2.“城市市区”和“县城所在地”的学校、职业学校、民办学校不列入项目学校;
3.已经安排各种信息化建设项目并达到建设模式的学校不能列入项目学校;
(各种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国家三部委“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示范项目”、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信息技术教育项目、教育部和李嘉诚基金会“现代远程教育扶贫示范工程”项目、广西乡镇现代教育资源中心工程)
4.选择的项目学校必须具备通电条件,具备安全及其它相应条件的教室,能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三、项目建设模式。教学点安排模式一(教学光盘播放点),小学安排模式二(卫星教学收视点),初中安排模式三(计算机教室)。
四、各市申报之后,自治区项目办将依据下述主要条件审核,择优上报国家三部委审批:
1.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实施项目之后对其他地区能起到带动作用;
2.经济条件较好,交通比较便利,设备安装困难较小;
3.地方配套资金能在今年7月份以前足额到位;
4.可建立工程项目运行维护经费保障机制和持续发展机制;
5.具备项目技术支持服务机构和队伍。
五、各市要在2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上报教育信息建设管理中心(联系人:蒋万文,电话:0771-2805180,E-mail:GX90865@163.COM):
1.本市农村中小学教育现状和信息化工作情况;
2.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学校名单(表一、表二、表三)
广西电教馆教育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