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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设计理论与课件脚本设计(三)
◇字体:[大 中 小] 日期:08-04-09 08:35:07 来源:信息技术教育 作者:北京师范大学 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 何克抗 要应用到和原有概念的并列组合关系。例如“质量与能量”、“功与能”、“遗传与变异”、“需求与价格”、“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等等。虽然在这类新旧概念之间不存在上述类属关系和总括关系(由以上分析可知,通过上述两种关系可以很容易地直接建立起当前所学新知识与认知结构中原有知识之间的非任意的实质性联系,而建立这种联系是实现有意义学习的关键所在),但是通过仔细分析可以发现,它们之间仍然具有某种或某些相关的甚至共同的属性,正是通过这类相关或共同的属性才使新旧知识之间仍然能够建立起某种非任意的实质性联系,从而达到有意义而非机械的学习。
要确定认知结构是否具有“可利用性”(即确定第一个认知结构变量),就是要确定在当前所学的新概念、新命题、新知识与学习者原有认知结构中的某种概念、命题或知识之间是否存在上述三种关系中的某一种关系。如能找到类属或总括关系这是最理想的,因为在这两种情况下,如上所述,可以直接建立起新旧知识之间的非任意的实质性联系,学习者所需进行的认知加工比较简单,因而可以较轻松地完成学习任务。如果找不到类属或总括这两种关系,那就只能去寻找新旧知识之间的并列组合关系。这就要求在新旧知识(或新旧概念、命题)之间作比较深入的分析对比,以便从中找出某种或某些相关的甚至是共同的属性(例如,在上述关于“回声”与“雷达”的关系中,“回声”是学习者认知结构中通过日常生活经验建立起来的原有概念,而“雷达”则是当前要学习的新概念、新知识。通过分析对比不难发现,“波的反射与接收”就是本例中原有概念与新概念的共同属性。)
第一个认知结构变量(可利用性)被确定以后,接着要确定第二个认知结构变量,即要分析学习者认知结构中起固定、吸收作用的原有概念与当前所学新概念之间的“可分辨性”。这一步工作实际上可以和前一步工作(确定第一个认知结构变量的工作)几乎同步完成,这是因为:如果可利用的原有概念与当前所学的新概念之间是属于第一种关系(即类属关系),那么,由于类属关系就是上下位关系———原有概念为上位,新概念为下位,这二者之间的关系无需我们作进一步的分析就已经泾渭分明,清晰可辨了;如果可利用的原有概念与当前所学新概念之间是属于第二种关系(即总括关系),那么,由于总括关系实际上是“下上位关系” ———原有概念为下位,新概念为上位,所以这二者之间的区别实际上和第一种关系中一样,无需进一步分析即已清晰可辨;如果可利用的原有概念与当前所学新概念之间是属于第三种关系(即并列组合关系),这时新旧概念之间的区别就不像在第一、二种关系中那样能直接观察出来,而是要求对新旧概念作比较深入的分析对比,在努力寻找它们共同(或相关)属性的同时,也要注意发现它们彼此之间相区别的属性。仍以上述“回声”与“雷达”的关系为例,在找出“波的反射与接收”是二者共同属性的同时,还应注意到前者是属于“声波”的反射与接收,而后者则属于“无线电波”的反射与接收,如能注意到这点(两种不同性质的波动),则新旧概念显然是清晰可辨的。
可见,即使是在第三种关系的情况下,“可利用性”和“可分辨性”的确定也几乎是在同一过程中完成的。
在第一、第二两个认知结构变量均已确定以后,接着就要确定第三个认知结构变量,即要分析学习者认知结构中起同步、吸收作用的原有观念的“稳固性”。一般说来,若能找到和新观念具有类属关系或总括关系的原有观念,那么,这种原有观念通常对于绝大多数的学习者都是比较稳定而牢固的;假如原有观念与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