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交报名考试费、送达或邮寄材料时间:2008年6月25日~27日、6月30日、7月1日—2日。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方法及时间
已交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玉林人事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08年7月7日~10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 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
《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包括马列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基本理论知识、时事政治、科技常识、法律常识、市情常识、中国—东盟基本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语言理解与表达、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等基本知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08年7月12日(星期六)上午8:30~11:00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科目笔试由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科目笔试由各县(市、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统一组织实施。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2008年7月12日—27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范围由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事部门在玉林人事人才网以公告及其他有效的方式通知报考者。
2. 开考比例:招考岗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才予以开考。对报考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岗位,由市直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报名结束后三天内报市人事局同意后,方能开考;确定不能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在报名结束后的5天内告知相关的报考人员。
3. 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08年7月下旬在市人事人才网公布或通过声讯查询:①固定电话、小灵通用户直接拨打声讯专线95001555;②短信查询:移动、小灵通用户编辑“MA+准考证号码”发送到10629500983。
(二)面试
1. 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人选,按用人单位计划招考岗位数与笔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对达不到比例,又确需进人的,报市人事局核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实行严格的面试资格审核制度。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按本《简章》规定携带全部报名手续原件,经负责组织面试的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事部门审核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验证时,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是否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的证件与材料(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证、准考证、照顾加分证明材料等)不全或不真实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通过书面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2.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教师岗位可采取试讲课)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市直事业单位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各县(市、区)人事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考核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数,依据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进入考核的人选不合格,报经人事部门同意后,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招聘单位对考核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市直事业单位的由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各县(市、区)事业单位的由县(市、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如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报经人事部门批准,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考核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