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川县200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公办教师简章
◇字体:[大 中 小] 日期:07-03-21 10:00:16 来源: 作者:
3、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事局办理聘用手续。聘期5年。代课教师聘为公办教师的,继续在原教学点任教;被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无件条到所报考职位的所在学校任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聘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聘期,试聘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县教育局报县人事局审批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经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延长试聘期(延长试聘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或取消聘用资格。
六、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由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公办教师待遇。
七、监督与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公办教师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县纪委、县监察局负责对本次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招考职位职数、报名资格、考试总成绩(含加分)、招考结果均在陆川县人才市场和各报名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保证这次招考工作健康、顺利进行。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除取消报考资格外,二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各类公开招考;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监督举报电话:
7222164(县纪委)、7221858(县人事局)、7333705(县教育局)。
举报信箱设在陆川县人事局办公室门口和陆川县教育局门口。
附件
1:陆川县2007年上半年面向代课教师公开招聘公办教师计划表
附件
2:陆川县2007年上半年面向大中专毕业生公开招聘幼儿公办教师计划表
附件
3:陆川县2007年上半年面向大中专毕业生公开招聘小学公办教师计划表
陆川县公开招考择优聘用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
|
附件一:
|
|
|
|
|
|
陆川县
2007
年上半年面向代课教师公开招聘公办教师计划表
|
|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职
位
要
求
|
备注
|
|
小学教师
|
101
|
200
|
中师以上学历,具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
|
限于在小学工作的县代课教师报考
|
|
初中教师
|
102
|
20
|
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初中以上教师资格。
|
限于在初中工作的县代课教师报考
|
|
合计
|
|
220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