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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广西中小学校长建设年”玉林市县级培训者培训的通知
玉市教函[2006]38号
◇字体:[大 中 小] 日期:06-04-07 10:04:07 来源: 作者: 各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广西中小学校长建设年”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我市的具体情况,现决定开展“中小学校长建设年”县级培训者培训,以保证我市“中小学校长建设年”小学校长培训的顺利开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每县(市)区选派5名“中小学校长建设年”县级培训者参加培训,其中要有负责财务、资产管理专题的教师和负责本县(市)区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管理人员各1名。 二、培训内容:
l、学校常规管理,即学校行政管理、教学管理、教师队伍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安全管理、校园文化管理和校长自我管理等专题。其中重点专题为学校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安全管理。 2、小学校长规范管理达标评估办法和指标体系解读。 3、本县(市)区小学校长培训方案草拟。 三、培训地点: 玉林师范学院
四、培训时间: 2006年4月11日——4月13日,培训学员于4月10日到玉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部报到。
五、其他事项: 1、培训工作由玉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具体负责。 2、各县(市)区教育局在培训前要集中送培人员开会布置任务,明确要求,做好分工,并指定一名负责人。 3、参培人员培训期间的住宿统一安排,培训费、资料费、伙食补助等费用从市级培训专项经费中开支,往返交通费由县级培训经费开支。
玉林市教育局 二○○六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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