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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为什么总在犯罪中迷失

◇字体:[ ] 日期:07-07-20 09:50:29 来源:中青网 作者:

     青少年关系到国家的未来,青少年犯罪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社会现象。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需要对当前此类犯罪的现实情况进行实证性调查和分析,以掌握准确状况,总结深层原因,从而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举措。应说明的是,此篇文章关于青少年的界定是指已满14周岁而不满25周岁的人,包含“青年”和“少年”两个年龄段的人群,这沿用了我国犯罪学中比较通行的概念。

 

青少年犯罪现状

    山东省东营市近年来受理了大量青少年犯罪案件,其所反映的特点具有一定典型性。2004年以来,东营市青少年犯罪情况呈明显上升趋势,犯罪类型以抢劫、盗窃为主,犯罪人以农村和无业人员居多。

■犯罪数量大幅增长

    从近年来东营市两级法院的受理案件情况看,当前该市青少年犯罪总体呈上升态势,犯罪数量居高不下,并且在近年有大幅攀升之势,其中未成年人犯罪增幅尤其较大。2001年至2004年间,该市青少年犯罪数量变化不大。但是2004年以后呈急剧上升之势。2004年全市法院判处的生效青少年罪犯有233人,占同期生效罪犯的26.57%;2005年判处的青少年罪犯猛然增长到420人,比上一年度同期增长80.25%,占同期生效罪犯总数的37.5%;2006年青少年犯罪人数达469人,比上年增加11.7%。

■抢劫盗窃犯罪居多

    2002年至2006年,全市两级法院先后共判处青少年罪犯1517人,在全部青少年罪犯中,抢劫犯538人、盗窃犯379人,其他侵犯财产犯罪63人,谋财型犯罪合计达980人,占同期青少年罪犯总数的64.6%。另有故意伤害犯罪167人,其他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114人,合计侵犯人身权利犯罪281人,占同期青少年罪犯总数的18.52%。

■农村和无业人员多

    在2002年以来所判处的296名未成年犯中,农村人口135人,占45.61%;无业人员115人,占38.85%;案发前系在校或辍学学生的有39人,占13.18%;另有其他身份人员7人,占2.3%。

 

犯罪原因探析

    1.不良家庭环境

    容易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家庭环境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家庭教育缺失型。主要表现为家长对孩子疏于管理、放任自流。二是教育方法不当型。主要表现为娇惯溺爱、粗暴生硬。三是家庭结构、氛围不和谐型。婚外情、单亲家庭、破碎家庭、犯罪家庭、暴力家庭、不和谐家庭等“问题家庭”的增多,严重影响着青少年的身心发育,给青少年的学习、生活、成长留下了许多潜在隐患。

    2.学校教育不当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片面追求升学率,只顾“教书”而不重“育人”,忽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人生观教育。二是学校法制教育流于形式。三是一些学校、教师责任心不强,将后进生、问题生当作“包袱”,冷眼相看,关心帮助不够,冷嘲热讽有余。有的学校对“问题少年”处理简单粗暴,往往开除了事,从而使问题少年辍学在家,游荡社会,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四是部分学校管理混乱松散,对在校学生管理不严,致使少数学生与社会不良青少年接触,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强拿硬要,游荡在犯罪的边缘。五是九年制义务教育没有落到实处,部分学校教育质量明显滑坡,辍学、失学青少年仍占较高比例。

    3.社会环境影响

    近年来,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审理的24起少年犯罪案件中,有13起在不同程度上与非法网吧、娱乐场所有关,超过了当年总数的一半。网络游戏大多以“攻击、打斗、暴力、色情”为主要内容,未成年人长期玩飙车、砍杀、爆破、枪战等游戏,火爆刺激的内容容易使他们模糊了道德认知,淡化了虚拟游戏与现实生活的差异。而且,网络内容参差不齐,网络色情文化泛滥,这些都严重影响着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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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录入:李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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